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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2023年秋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指南

发布时间:2023-04-13 10:08:33  来源:云心教育  浏览:   【】【】【



👉仅适用于2023年集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


01

积分入学的申请


在集美区申请积分入学的条件是什么?


答:参加2023年集美区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随迁子女须年满六周岁,即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未及龄和超龄均不符合条件。

2.随迁子女父(母)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且居住地址在集美区的福建省居住证。

3.随迁子女父(母)报名前在集美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即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必须在集美区居住,且目前仍在集美区居住。


哪些人可以申请参加集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


答:

1.符合报名条件的境内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

2.符合报名条件的本市非本区(思明区、湖里区、同安区、翔安区、海沧区)户籍的随迁子女。


🔎温馨提示:港、澳、台、侨、外籍学生不属于参加集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对象。



父母的户籍在集美区,可是孩子的户籍不在集美区,需要申请积分入学吗?


答:需要。

是否需要申请积分入学是以适龄儿童的户籍来认定的。境内非集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包括厦门市非集美区户籍)在集美区就读小学一年级均须参加积分入学。


孩子跟母亲在一个户口本,与父亲不同户口本,父亲可以作为孩子的主申请人申请积分入学吗?


答:可以。

家长须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在报名系统亲子关系栏按要求上传结婚证及出生医学证明照片),父母任何一方都可作为主申请方。


作为孩子监护人的父母在厦门以外地区居住,孩子的其他亲属(比如爷爷奶奶或叔叔姑姑等)可以作为申请方申请积分入学吗?


答:不可以。

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申请人须为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如申请人不是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将取消其在我区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


在2023年积分入学需要提供纸质证明材料吗?


2023年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不需要提交纸质证明材料,只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相关信息。申请人必须保证所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在我区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


网上报名时要拍照上传哪些材料?


答:

1.因监护人姓名有生僻字而无法录入的,才须拍照上传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

2.因随迁子女姓名有生僻字而无法录入的,才须拍照上传随迁子女户口册本人页。

3.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作为判定亲子关系的第一材料,必须拍照上传。若无法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虽能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但随迁子女与监护人关系较为复杂,还须拍照上传监护人结婚证等其他有效的亲子关系佐证材料。


🔎温馨提示:

1.对少数亲子关系较为复杂,系统无法明确判定亲子关系的,系统将推送短信通知申请人按规定的时间带亲子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现场审核。派位后,入学报到时学校将再次逐一核实随迁子女的身份信息和亲子关系,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不得涂改,孩子姓名不允许空白,不允许单独手写孩子姓名。凡出生医学证明不符合规定的请家长及时提供规范的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否则,因亲子关系审核不通过的,将无法参加集美区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


在网上报名时就要确定主申请方和副申请方吗?


答:4月份网上报名时,若登记了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信息,系统将把父母双方都按主、副申请方计算积分,6月份系统要求确认积分时,随迁子女父母须登录积分入学系统自行选择积分高的一方作为主申请方,积分低的一方作为副申请方,并确认积分。

若4月份网上报名时只登记了一个监护人信息,则该随迁子女就没有副申请方,请家长注意登记完整信息。


02

积分入学的时间安排


问:2023年集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流程如何安排?



答:


03

积分入学的计算



2023年集美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的积分怎么计算?


答:入学积分按照务工社保积分和稳定居住积分两个项目计算积分,总分115分。计算方法如下:





夫妻双方都在厦门居住和缴交社保,怎么计算副申请方的积分


答:在2023年4月30日前,副申请方有在厦居住记录或暂住记录,且当前有效,才能将副申请方在厦门缴交的社保月份进行累计算分,副申请方的社保累计满一年积2分,满分10分。



孩子需要申请积分入学,可是父母是本市非集美区户籍的,无法办理居住证,怎么认定在集美区和在厦门市的居住时间?


答:随迁子女父亲(母亲)户籍为本市非集美区户籍的,在集美区的居住时间以实际居住地社区(村)居(村)委会在网格化平台上登记的居住时间进行计算。家长应及时到所居住地社区(村)居(村)委会通过网格化系统办理居住情况登记(社区网格化系统开具,积分入学报名系统可直接提取,无需再拍照上传)。

随迁子女父亲(母亲)户籍为本市非集美区户籍的,在厦门居住年限的认定分为两类:

01


监护人为非购房入户的厦门市户籍居民,其在厦居住年限为其户口在厦门的年限。

02


监护人为购房入户或人才入户的居民,其在厦居住年限为其户籍迁到厦门的年限与其在厦办理居(暂)住证的时间合并计算。



从2016年12月开始派出所就不办理暂住证了,而是办理居住证,请问暂住证的时间也可以累计计算积分吗?


答:2016年12月之前办理暂住证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积分,即随迁子女父母申领居住证前在公安机关记录的暂住时间,与居住时间合并计算积分。



随迁子女父(母)在集美区购置什么样的商品住房才可以得24分?


答:

1.所购房屋必须是在集美区,在其他区购置的房产不能取得该项积分;

2.所购房屋的用途必须是“住宅”,若用途不是“住宅”的不能取得该项积分;

3.房屋产权必须是随迁子女父(母)的(含随迁子女父母共同拥有),产权是(外)祖父(母)或其他亲属的不能取得该项积分;

4.随迁子女父(母)必须拥有该房屋产权比例达50%以上(不含50%),达不到产权比例或只有使用权的房屋不能取得该项积分;

5.在集美区购置多套房产的只按一套积分,不重复计算该项积分。



集美区购房,但未取得产权证,可以加分吗?


答:在集美区购置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若还未取得产权证,则须在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有备案,才能加24分;在集美区购置符合条件的二手商品住房,则必须取得产权证才可以加24分。



在集美区居住但在其他区务工和缴交社保,可以得“居住和社保同一区”的9分吗?


答:不可以。

只有居住地和社保缴交地都在集美区的月份,才可以累计计算“居住社保同一区”的积分,有几个月的就算几个月的积分,本项最高9分。



在集美区居住,也在集美区务工,但公司的社保缴交地在其他区,可以加9分吗?


答:不可以。

本项以居住地和社保缴交地来认定是否符合得分条件,社保缴交地不在集美区的不符合本项得分条件。



居住地和社保缴交地在同一区的9分怎样认定?


答:按照积分入学办法实施细则,“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与社会保险缴交地均在集美区,并在集美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的,累计每满一年(12个月)积1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数/12个月*1分计算得分,本项满分9分。”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该月份须有在厦门登记居住并且居住地均在集美区,不能有其他区的居住记录。

2.该月份的社保须为按时缴交的且社保缴费单位的注册地在集美区。


🔎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月份,积分入学系统才会计算该月份的得分,具体数据以报名系统所提取到的公安和人社部门的数据为准。


04

积分入学的登记方式


听说参加积分入学网上报名必须先在“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实名注册是吗?

是的,积分入学网上报名前,家长必须在“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实名注册。


🔎温馨提示:实名注册成功并不是网上报名成功哦!实名注册只是让申请人在“厦门i教育”网站取得一个符合要求的账号密码而已。实名注册成功后,家长须在4月17日-4月26日用这个账号和密码登入“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或“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入学一件事”--“小学积分入学”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积分入学报名的相关信息。


要怎么参加网上登记?

家长应先完成“厦门i教育”实名注册后才能参加积分入学网上登记。

注册方式有两种:


一是电脑端注册。在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www.xmedu.cn,进入“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点右上角的注册。(也可使用“i厦门”账号登录。)选择“您的身份”为“我是市民用户”,在个人注册中,选择“公安实名认证”,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点下一步(入学报名,切勿使用学生信息注册),输入短信验证码后设置密码,提交后完成注册。


二是微信端注册。微信搜索“厦门i教育”(xm_ijy)公众号,关注后进入公众号。点击下方“i教育”选项进入“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然后点击右上角“去登录”进入登入界面,点击注册。(也可使用“i厦门”账号登录。)选择“我是市民用户”身份,选择“公安实名注册”,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点下一步(入学报名,切勿使用学生信息注册),输入短信验证码后设置密码,提交后完成注册。


实名注册失败怎么办?

家长在“厦门i教育”注册时出现实名注册失败时可以咨询“厦门i教育”平台呼叫中心热线5051516,“厦门i教育”技术服务人员会为您提供帮助、协助解决。


👉注意:网上报名前,家长必须用电脑登录“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或手机关注“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xm_ijy)进行实名注册。实名注册不用等到网上报名平台开放才做,现在就可以先做实名注册。实名注册不等于网上报名登记,必须用实名注册后的账号密码登录网站或者微信公众号进行积分入学预约登记。


🔎温馨提示:

1.只能用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的身份信息进行注册,不能用随迁子女本人或其他人的身份信息进行注册,否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

2.请务必记住自己设置的账号,以免忘记导致无法报名;

3.请务必记住注册时填的手机号,积分入学工作期间不要更换手机号码,否则将无法收到后续积分入学相关通知;

4.请务必记住设置的密码,以免无法登入报名,同时须谨防密码外泄;


05

积分入学的常见问题


多胞胎子女能否捆绑报名参加积分入学电脑派位?

答:一对夫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多胞胎孩子当年同时符合申请参加集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系统将默认捆绑在一起参加积分入学电脑派位。捆绑派位可能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况:

①捆绑派位的子女都派入同一所学校;

②捆绑派位的子女都没派入任何学校。


自己的积分怎样查询?怎样进行积分确认?派位结果如何查询?

答:

1.试算积分公布,6月9日-6月13日。系统在“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xmedu.cn)”公布积分试算结果,相关家长可凭报名登记的账号密码登录网站查询。

2.积分确认。6月9日—6月16日,相关家长对公布的积分无异议的,应及时进行网上积分确认。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在集美区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

3.派位完成后,家长可凭“厦门i教育”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入“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如果对积分有疑怎么办?

答:

1.数据材料复查。随迁子女家长如对审核结果有疑义可于5月31日前通过“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居住时间复议,家长可直接向居住地派出所申请核查处理。公安部门将按照厦门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关于对暂住证信息出现遗漏和错误处置工作进行规范的通知》进行核查处理。社保缴交情况复议,请向人劳社保局申请。

👉复议完成后,家长需再到报名系统查询积分更新情况。复议结果,以相应部门登记的信息记录为准,一律不接受家长个人提供的纸质证明材料。


2.总积分复核。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如对积分试算结果有疑义,可于6月9日-6月14日期间在网上直接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复核工作完成后,家长须于6月9日—6月16日进行网上积分确认,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


我的积分与别人的相同,积分排名是并列吗,派位时怎么派位呢?

答:总积分相同的随迁子女,再依次按以下项目进行排序:购房、社保年限和居住年限。若按上述项目排序后积分仍相同的,电脑派位时按随机的原则进行派位。


参加积分就能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就学吗?如果没被派上怎么办?

答:符合积分入学条件不一定就能派到学校。电脑派位的原则是“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即根据申请人的积分全区排名位次和志愿填报情况进行派位。积分较低的可能派不到任何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没有被派到集美区小学的随迁子女应尽快回户籍所在地就学。


如果不符合积分入学的基本条件,想自己去报名民办学校怎么办?

答:根据今年的招生摸底情况以及往年的积分派位情况,2023年秋季,我区小学一年级的可派学位将更加紧张,符合积分入学条件但分数较低的随迁子女很有可能派不到任何学校,我区民办学校将没有空余学位接收不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不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家长请务必尽早联系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要得多少积分才能就读集美区的小学?

答:通过公平公正地对参加我区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进行积分排名,根据“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结果。能否就读集美区的小学,主要由当年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和全区所提供的学位情况决定。


🔎温馨提示:根据今年摸底情况,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人数相比去年又呈现大幅增长,集美区根据招生计划在招收完本区户籍对象、符合规定的政策性入学对象后,可用于接收随迁子女的学校和学位数预计会比去年进一步减少。


错过网络报名的,还能补报名吗?

答:若错过网络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在集美区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不再组织补报名。


先报名的就能先派入公民办小学吗?

答:随迁子女申请就读集美区小学,根据“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一实行电脑派位招生,是否派入公民办小学与积分排名和学位情况有关,与报名先后顺序没有关系。


有问题怎么咨询?

答:

(一)政策咨询

🔎集美区教育局 0592-6682707

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6月1日起为3:00-6:00)

技术咨询

🔎集美区政务信息中心 0592-6074444
🔎“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呼叫中心热线0592-5051516

🔎积分入学系统技术支持(厦门畅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000909353,或可关注“畅享网上入学报名”公众服务号。


官方通知原文如下↓↓↓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为做好集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工作,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发〔2023〕21号)的精神,结合集美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招生原则


坚持“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采取电脑派位的办法,尽量提供学位,公正公开地组织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集美区小学一年级。


申请条件


1.


随迁子女须年满六周岁,即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未及龄和超龄均不符合条件。

2.


随迁子女父亲(母亲)须持有在有效期内且居住地址在集美区的福建省居住证。

3.


随迁子女父亲(母亲)报名前在集美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即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必须在集美区居住,且目前仍在集美区居住。


积分计算办法



入学积分按照务工社保积分和稳定居住积分两个项目计算积分,总分115分。


1



务工社保积分(58分)


01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单位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累计每满12个月得4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12个月*4分计算得分,以按时缴交月份累计得分,补缴的月份不予计算得分,本项满分48分。

02


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厦门居住、务工的,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可以作为副申请方计算积分。副申请方在厦门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按累计每满12个月积2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12个月*2分计算得分,以按时缴交月份累计得分,补缴的月份不予计算得分,本项满分10分。


2



稳定居住积分(57分)


01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厦门居住累计每满一年积2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天数/365天*2分计算得分,本项满分24分。

02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双方共同在集美区购置拥有50%以上(不含50%)产权的成套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且实际入住的,积24分,拥有多套房产的仅按实际入住的一套计算。

03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与社会保险缴交地均在集美区,并在集美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的,累计每满一年(12个月)积1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数/12个月*1分计算得分,本项满分9分。





积分入学程序




01

网上登记(4月17日—4月26日)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于4月17日—4月26日期间登录“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xmedu.cn)或关注“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m_ijy)进行网上登记。



02

审核报名信息(4月27日—5月31日)


4月27日—5月31日,系统根据申请人填报的信息,自动调取申请人的社保、居住、房产等信息进行审核,判断报名者是否符合今年集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条件。审核结果可在“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xmedu.cn)查询。随迁子女家长如对审核结果有疑义的,可于5月31日前通过“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03

公布试算积分,积分确认(6月9日—6月16日)

1.


试算积分公布。6月9日—6月13日,系统在“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xmedu.cn)公布积分试算结果,相关家长可凭报名登记的账号密码登录网站查询。


2.


积分复核。6月9日—6月14日,相关家长如对积分试算结果有疑义,可在网上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3.


积分确认。6月9日—6月16日,相关家长对公布的积分无异议的,应及时进行网上积分确认。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在集美区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



04

积分公示(6月26日—6月30日)


集美区教育局在“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xmedu.cn)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的入学积分,接受群众监督。




05

公布空学位及积分排名(7月24日前)


集美区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在招收完本区户籍对象、符合规定的政策性入学对象后,核算出可接收随迁子女入学的公民办小学及其学位数。在“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xmedu.cn)公布本区招收符合条件随迁子女的公民办小学名单、空学位数、志愿填报方式及经审核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全区排名位次。

总积分相同的随迁子女,再依次按以下项目积分进行排序:购房、社保年限和居住年限。若按上述项目排序后积分名次仍相同的,则按随机原则排序。



06

积分志愿填报(7月25日—7月26日)


经审核及公示确认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家长应于规定时间登录“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xmedu.cn)填报入学志愿,逾期未填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在集美区参加积分派位的资格。



07

积分派位(7月27日)


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公民办小学空学位数,集美区教育局对符合申请条件并完成积分入学志愿填报的随迁子女,根据积分高低排序位次和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电脑派位录取。



08

入学确认(7月28日)


家长于当天登录“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xmedu.cn)查询派位结果,已派入的则及时进行入学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不再保留或重新安排学位。



09

注册报名(7月30日)


录取到公民办小学的随迁子女及时入校注册报名,逾期未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在集美区公民办小学就读。





其他事项


01

本细则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申请入读集美区公民办小学一年级的非集美区户籍(即厦门市非集美区户籍和非厦门市户籍)的适龄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父亲(母亲)户籍为本市非集美区户籍的,在集美区的居住时间以实际居住地社区(村)居(村)委会在网格化平台上登记的居住时间进行计算。家长应及时到所居住地社区(村)居(村)委会通过网格化系统办理居住情况登记(见附件2)。

02

被派入民办学校的随迁子女免除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

03

严禁已在全国学籍系统建立学籍的随迁子女参加集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04

严格执行《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加强残疾儿童分类安置工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残疾适龄子女可参与积分入学。符合集美区积分入学基本条件并被普通学校录取的,学校不得拒收。被普通学校录取的持有残疾证的随迁残疾适龄子女若不具有接受普通学校教育能力且能接受特殊学校教学的,由家长申请,经集美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按照学位情况和积分高低进行安置。

05

错过网络报名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集美区积分入学资格,不再组织补报名。录取到公办或民办学校的随迁子女逾期未报到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本区学位。

06

不符合我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的随迁子女或参加我区积分入学但未派入我区公民办小学的随迁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家长应及时将适龄儿童带回户籍所在地就学。

07

建立积分入学信用制度。将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纳入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内容。随迁子女申请入读集美区公民办学校,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按本办法在集美区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

08

本细则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随迁子女家长若对积分入学工作有异议,可向区监察部门或区教育局、市教育局投诉反映;对积分入学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

09

集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相关政策、通知、公告等均在集美区人民政府网站、“集美教育”微信公众号、“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发布,请及时关注。

10

由于新冠疫情影响,导致居住、务工、社保等时间出现中断的,其计算办法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本实施细则由集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仅适用于2023年集美区积分入学工作。





附件下载



附件1:集美区2023年秋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2:集美区各村(居)办事地址和联系方式一览表

附件3:集美区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学校咨询电话



责任编辑:云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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