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市教科院:
为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闽教师〔2020〕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组织制定了《厦门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8月25日
厦门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闽教师〔2020〕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厦门市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下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以下简称“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采用整校推进的混合研修模式,对全市中小学教师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全员培训,基本实现“三提升一全面”的总体发展目标:校长信息化领导能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团队信息化指导能力显著提升,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
(二)实施进度安排
提升工程2.0按照“试点先行、全面覆盖、一校一策、整校推进”的原则分三个阶段开展实施。
第一阶段:2020年下半年,结合省级试点校试点工作的开展,全面启动实施提升工程2.0,组建提升工程2.0办公室(以下简称“工程办”)。市、区两级工程办牵头,分别组建市级、区级提升工程2.0培训团队,同时开展两级培训团队的专题培训,提升培训团队的信息化指导能力。遴选市级提升工程2.0试点校,开展试点学校管理团队(校长、教务主任、骨干教师等)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2021年在总结省级试点校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实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工作。制定并落实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整校推进实施计划,健全校本应用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出一条有效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养新机制。
第三阶段:2022年提升工程2.0工作全面覆盖,常态应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推进提升工程2.0工作,完成培训任务要求,各校通过评估考核,实现常态化应用,做到真学真练真用,普遍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在总结各级试点学校经验基础上,总结成果,推广应用,提升全市中小学校提升工程2.0整校推进工作水平。
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培训团队信息化指导能力培训
选拔“素质好、教学优、懂技术、会应用、善指导”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突出的学科骨干教师、教研员进入培训者队伍,打造专兼结合的高水平的培训团队。市、区工程办采用专题研修、集中研修、分类培训与学习共同体建设等模式,开展培训团队专项培训,提高培训团队指导学科教师信息化教学的能力,以及应用信息技术进行培训设计、管理、评价等能力。
(二)开展学校管理团队信息化领导力培训
学校组建由校长、业务副校长、教导主任、信息技术骨干教师组成的学校信息化管理团队。各级工程办依据《中小学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标准(试行)》,将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的制订与落实作为培训主线,指导管理团队学校制定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整校推进实施计划,开展相应的信息化教学校本研修主题及教师研修计划,推进数字校园、智慧学校建设,探索教育、教学、教研、管理、评价等领域的创新发展。各校信息化管理团队组织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校本培训,有效提升全校教师应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创新的能力。
(三)整校推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培训
按照“省市统筹、区县负责、培训机构助力、学校自主、教师全员参与”的实施路径,以学校为单位制定培训计划。在市区两级培训团队指导下,以学科信息化教学为重点,采取集中培训、网络研修、校本研修、区域教研、教师选学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种方式,以及开展教师信息化课堂教学案例展示及经验分享活动,推动和促进教师主动应用信息技术进行教育教学。依据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打造学校信息化教学创新团队,组建“骨干引领、学科联动、团队互助、整体提升”的研修共同体,围绕学科课程标准,以问题为导向,以专题研修为抓手,应用相关教学设备和学科教学软件等,开展教学案例研讨等信息化教学校本研修,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进行学情分析、教学设计、学法指导和学业评价等能力,破解教育教学重难点问题,改变学生学习方式,满足个性化发展需求,助力学校教学创新。
(四)遴选开发建设培训资源
在省工程办统筹遴选培训机构的课程资源中,选出适合区、校的培训资源,供学校教师研修使用。支持各学校基于学校发展需要,自主选择课程资源,推荐一线优秀教师参与研发的微课、直播课等视频培训课程资源,鼓励各校开发适合本校教师研修的各类资源。
(五)结合教研活动促进教师跨学科融合教学能力提升
各级工程办应积极发掘本地中小学信息技术支持的跨学科融合教学典型经验,形成示范案例,建设跨学科融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资源与跨学科融合教学试点校示范校。充分发挥跨学科融合教学示范校的引领带动作用,通过教研等方式推广先进经验,开展多校协同的教师跨学科融合教学研修活动。依托高等学校、教师培训机构、互联网企业等组建培训团队,实施教师跨学科融合教学能力提升专项培训。通过多种方式打造一批基于信息技术开展跨学科融合教学的骨干教师,推动信息化教育教学创新。
(六)建立教师主动应用信息技术的激励机制
各校要以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为主题,采用“以培训带应用、以观摩带应用、以课题带应用、以竞赛带应用”的方式,引导教师主动应用信息技术。市、区适时组织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优质课评选、教学技能展示、优秀案例征集等活动,充分挖掘、推广应用成果,促使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主动应用信息技术,形成良好应用氛围。
(七)开展提升工程2.0校本应用评估考核
教师依据学校要求和确定的内容参加学习,完成50学时(实践应用学时不少于50%,即不少于15学时的校本实践应用,不少于5学时的信息化教学研课磨课、课例分析以及不少于5学时的学校信息化教学展示与分享)后方可参与校本应用考核。以多媒体教学环境、混合学习环境、智慧学习环境下的学情分析、教学设计、学法指导和学业评价四个维度的30项微能力为校本应用考核重点(见附件),教师根据本校信息化教育教学发展需要,至少参加3项微能力(至少覆盖3个维度)考核。
在市、区工程办指导下,学校按照“学校规划—教研组协商—教师申报与实践—学校考核—市、区监督”的流程组织实施校本应用考核工作。
学校规划:学校发挥规划与指导作用,基于学校信息化环境特征制定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发展规划,引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培训及校本应用考核方向。
教研组协商:教研组发挥统整和协调作用,依据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发展规划与学科研修计划,帮助教师结合实际制定个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目标,在此基础上明确校本应用考核申报点。
教师申报与实践:教师围绕学科信息化教学创新目标,找准能力短板,主动参与研修,积极实践应用,形成信息化教育教学实践成果,提交给学校并申报参与校本应用考核。
学校考核:学校管理团队组建校内外结合的评审组(或委托市、区两级培训团队),依据校本应用考核规范,对教师提交的实践证据进行评估考核,反馈评估结果并提出实践建议。
市、区监督:市、区工程办采用专家抽查(或第三方评估)的方式,检查验收各校校本应用考核结果,确保考核的客观有效。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能力提升工程2.0的统筹规划与过程管理。在市教科院设立“厦门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执行办公室”,负责组建和培训市级培训团队,指导整校推进混合式校本研修的组织实施,督查评估全市能力提升工程2.0的培训与校本应用考核情况,负责全市提升工程2.0推进工作。
各区教育局负责组建区级工程办,组建和培训区级培训团队,指导整校推进混合式校本研修的组织实施,督查评估区属学校能力提升工程2.0的培训与校本应用考核情况等。各区应于2020年底前成立区级工程办并将工程办成立文件及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规划方案报送市教育局、市工程办审批备案。
(二)明确主体责任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要将提升工程纳入本区、本校教师培训规划,制定具体方案,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
各中小学校长是学校实施提升工程2.0的第一责任人,要为本校教师培训与实践提供保障。
(三)建立主动应用机制
市、区工程办要出台整校推进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的激励措施和管理办法,规划本市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工作,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纳入教师培训必修学分和学校及校长考评指标体系。通过开展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应用成果交流展示活动,全面构建教师主动应用信息技术的机制。
(四)落实经费保障
要多方筹措资金,包括从教师培训经费、信息化建设经费中列支一部分用于能力提升工程2.0,保障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各区教育局要为教师全员培训提供经费保障,支持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典型培育、经验推广、成果交流等工作。中小学校要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为本校教师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开展教育教学创造良好的条件。
(五)做好项目监管评估
采取专家评估、参训教师网络评估和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做好能力提升工程实施的监管评估及督导工作。市、区两级工程办要对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作进行过程督导和质量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评的指标体系。市工程办负责总结本市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情况,形成全市年度实施情况报教育厅备案。
附件
校本应用考核重点内容
编号 |
维度 |
微能力 |
所属环境 |
学分 |
A1 |
学情分析 |
技术支持的学情分析 |
多媒体教学环境 |
4 |
A2 |
教学设计 |
数字教育资源获取与评价 |
多媒体教学环境 |
4 |
A3 |
教学设计 |
演示文稿设计与制作 |
多媒体教学环境 |
4 |
A4 |
教学设计 |
数字教育资源管理 |
多媒体教学环境 |
4 |
A5 |
学法指导 |
技术支持的课堂导入 |
多媒体教学环境 |
5 |
A6 |
学法指导 |
技术支持的课堂讲授 |
多媒体教学环境 |
5 |
A7 |
学法指导 |
技术支持的总结提升 |
多媒体教学环境 |
5 |
A8 |
学法指导 |
技术支持的方法指导 |
多媒体教学环境 |
5 |
A9 |
学法指导 |
学生信息道德培养 |
多媒体教学环境 |
6 |
A10 |
学法指导 |
学生信息安全意识培养 |
多媒体教学环境 |
6 |
A11 |
学业评价 |
评价量规设计与应用 |
多媒体教学环境 |
7 |
A12 |
学业评价 |
评价数据的伴随性采集 |
多媒体教学环境 |
7 |
A13 |
学业评价 |
数据可视化呈现与解读 |
多媒体教学环境 |
7 |
B1 |
学情分析 |
技术支持的测验与练习 |
混合学习环境 |
5 |
B2 |
教学设计 |
微课程设计与制作 |
混合学习环境 |
5 |
B3 |
教学设计 |
探究型学习活动设计 |
混合学习环境 |
5 |
B4 |
学法指导 |
技术支持的发现与解决问题 |
混合学习环境 |
6 |
B5 |
学法指导 |
学习小组组织与管理 |
混合学习环境 |
6 |
B6 |
学法指导 |
技术支持的展示交流 |
混合学习环境 |
6 |
B7 |
学法指导 |
家校交流与合作 |
混合学习环境 |
7 |
B8 |
学法指导 |
公平管理技术资源 |
混合学习环境 |
7 |
B9 |
学业评价 |
自评与互评活动的组织 |
混合学习环境 |
8 |
B10 |
学业评价 |
档案袋评价 |
混合学习环境 |
8 |
C1 |
教学设计 |
跨学科学习活动设计 |
智慧学习环境 |
8 |
C2 |
教学设计 |
创造真实学习情境 |
智慧学习环境 |
8 |
C3 |
学法指导 |
创新解决问题的方法 |
智慧学习环境 |
8 |
C4 |
学法指导 |
支持学生创造性学习与表达 |
智慧学习环境 |
9 |
C5 |
学法指导 |
基于数据的个别化指导 |
智慧学习环境 |
9 |
C6 |
学业评价 |
应用数据分析模型 |
智慧学习环境 |
10 |
C7 |
学业评价 |
创建数据分析微模型 |
智慧学习环境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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