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400-005 你的高飞·我的梦想
高校强基计划简章合集二
发布时间:2020-08-27 16:53:35
发布作者:云心教育
浏览人数:
本专题整合2020年各高校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其中有厦门大学、四川大学、中南大学、同济大学、天津大学等,双一流高校招生简章。可以收藏本专题哦!
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充分发挥学校文理基础学科、教育科学以及学科综合的优势,在已有近三十年国家理科基地和国家文科基地人才培养经验,以及十年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人才培养经验基础上,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北京师范大学强基计划”)。该计划以“为国选才育才”为宗旨,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使其成为德才兼备、志向远大、兴趣浓厚、基础扎实、能力突出、勇于创新的拔尖学生,为其将来成为引领人类文明进步的自然科学家、哲学社会科学家奠定坚实基础。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具有强烈专业兴趣的以下两类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A类:综合素质优秀、成绩优异的考生。

B类:基础学科拔尖,在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化学或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金牌)、二等奖(银牌)的考生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强基计划招生专业:

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考生仅可选择一个专业组进行报考,填报该专业组内招生专业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具体招生专业情况,文科专业组可填报一至两个专业,理科专业组可填报一至个专业,并填报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2.强基计划招生省份及计划

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云南、陕西、宁夏、新疆等省份招收强基计划学生120人,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5月13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27,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二)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校考办法

对于A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按分省分专业计划数4倍的比例确定入围学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均可入围),且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该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执行)上一定分值:

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对于B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破格入围学校考核。

7月26日学校确定并公布入围校考名单。

(四)学校考核

8月1日至3日举行学校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

1.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占学校考核成绩的50%。

2.面试为综合素质评价和专业知识考核,占学校考核成绩的50%。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价和考核,对考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核实,全程录音录像。

3.体育测试项目包括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50米跑,不计入学校考核成绩,体育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无故缺席体育测试者取消录取资格。

4.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学校考核成绩构成,其中,高考成绩占85%,学校考核成绩占15%。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满分750分)=高考成绩(满分750分)*85%+学校笔试成绩(满分300分)*2.5*7.5%+学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5*7.5%。

对于高考成绩满分非750分省份的考生,其高考成绩按比例进行折算,计算方法为:折算后高考成绩=高考成绩/本省高考成绩满分*750。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A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专业志愿和分省分专业组计划数确定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成绩、学校考核成绩、体育测试成绩。

对于B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A类考生最低录取综合成绩分数线的,予以录取。

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定,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后,方可录取。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高考志愿填报录取规则参加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学校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

四、培养方案

北京师范大学遵循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成长规律,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探索的“一制三化”(导师制、小班化、国际化、个性化)等有效培养模式基础上,针对强基计划实施“基础扎实、学科交叉、科教融合、本研衔接”四位一体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1.优化课程体系,夯实基础学科能力素养。构建由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选修课程三大课程模块构成的课程体系;加强课程体系整体设计,改革教学内容;加强数理基础课程、生化基础课程、哲学基础课程、文史基础课程以及研究方法等课程建设,提高学生修读相关基础课程的深度和广度,培养学生的知识融通与转移能力,激发学术志趣。

2.配备一流师资,组建高水平教师和导师团队。坚持校内与校外并举、水平与责任并重的原则,建设一支由本校教师及国内外专家学者组成的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有热情、肯投入的一流师资队伍。设立“首席导师、新生导师、学业导师和人文导师”四位一体的导师团队,在人生引导、志趣激发、学业指导、素养提升、科学研究等方面对学生给予全方位指导。

3.改革教学方法,完善考核评价方式。建设小班研讨课,以高质量的交流互动,充分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推进探究式教学和自主性学习,以启发式、讨论式等教学方法引导学生主动参与教学、自主深度学习、自主构建知识体系,激发学生学习的主体性精神。丰富探究式、论文式、报告答辩式等作业评价方式,提升课程学习的深度。加强对学生课堂内外、线上线下学习的评价,强化阅读量和阅读能力考查,提升课程学习的广度。

4.本硕博相衔接,学术型高端人才培养阶段前移。建立衔接本科教育阶段,融贯硕士和博士培养阶段的学术型人才培养机制。打通本研课程设置,形成相互衔接、逐级递进的课程体系,优化课程建设标准、修读要求、选课方式、教学管理等环节,全面考虑学生学习的基本规律和内在潜力,把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作为一个连贯的整体来设置课程、组织教学,构建完善本硕博衔接的培养体系。从优秀本科生中选拔直博生。

5.促进学科交叉,鼓励学生自由探索。多学科知识结构是创新人才的核心素养,鼓励和支持学生跨领域、跨学科、跨专业修读辅修和双学位项目,课程主要集中辅修领域内的核心课程。创造跨学科研究条件,依托科研和教学实验室,组建高水平跨学科教学团队,设立交叉学科研究课题,支持学生参与课题研究。建立教学科研实践多层次融合、跨学科多交叉融合、全球化多方位融合的三大融合机制,为学生跨学科学习、研究和深造创造条件。

6.搭建合作平台,推进科教协同育人。搭建学校与科研院所深度合作的战略平台,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优势互补,协同合作,共同开展人才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和紧缺领域输送后备人才。实施强基计划各专业都将根据自身特点和特色,利用好国内外高水平科研平台,推进科教协同育人。

7.实施动态进出,健全质量控制机制。以学业成绩为基础,以综合素养、学术兴趣、创新潜质为核心,每学期开展对学生的综合考查。每年一轮形成性考核,进行多主体、多维度、多视角的综合素质评估,将部分不适应强基计划培养的学生进行分流建立教学质量常态监控机制,完善教学质量反馈与改进机制。

(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详见附件)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招生高校。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报名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身体条件须满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专业的规定和要求。

(六)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录取及入学培养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政策调整,则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七)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在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北京师范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北京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邮箱:jubao@bnu.edu.cn。

七、咨询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邮编:100875

招生咨询电话:010-58807962

传真:010-58800562

电子邮箱:zsb@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网:admission.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1058807862,邮箱jubao@bn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


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电子科技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高端人才。

一、领导机构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强基计划工作小组的领导与指导下开展,本科招生委员会充分发挥强基计划招生工作中的民主监督和咨询建议等重要作用,具体工作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入选名单,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理科毕业生(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不分文理,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均可申请报名。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须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以下两类考生均可申请报名: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高考成绩须达到该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为准,下同)上50分(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按总分750分折算并四舍五入取整,高考改革试点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高考成绩须达到该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改革试点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同时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二等奖(获奖名单须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http://gs.cyscc.org公示),竞赛包括: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数学冬令营)(中国数学会主办)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

3)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国化学会主办)

4)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

5)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

备注:

第二类考生须在高中阶段获得上述奖项,并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上述奖项的获奖证书。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备注:

1)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2)在高考改革试点省份,考生报考我校强基计划时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

四、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511日至30日考生可访问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14)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

(二)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申请考生须符合生源所在地当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入围考核办法

对于符合报考条件的第一类考生,按照我校强基计划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依据其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从高分至低分择优确定各省入围考生名单。

对于符合报考条件的第二类考生,可直接入围。

考生入围考核结果和入围标准将于2020726日在相关平台中公布,我校不再通知考生本人。

备注: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为准。

(四)考核程序及办法

1.打印准考证

入围考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通知考生本人。具体时间规定如下:

打印准考证:202081

2.考核程序

1)考核内容:体质测试和综合能力考核

2)考核时间:

体质测试:202081日下午

综合能力考核:202082

3)考核地点:电子科技大学

备注: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详见准考证和我校本科招生网相关公告,我校不再通知考生本人。

3.考核办法

1)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包括综合面试和综合素质档案评审,满分100分。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思维的能力。同时,在综合面试过程中,专家将对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进行评审,以考察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并对档案的真实性进行验证。综合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

2)体质测试

考生须在项目1(立定跳远)或项目2(引体向上(男生)/仰卧起坐(女生))中选择一个项目进行体质测试(测试细则详见附件《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体质测试细则》)。考生确认体质测试项目后,不得更改。体质测试得分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备注:我校考核办法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百分制高考成绩×85%+综合能力考核成绩×15%

备注:

1)百分制高考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生源省高考满分×100

2)百分制高考成绩、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强基计划招生计划,在入围我校考核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理综成绩(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为物理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体质测试成绩排队,择优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我校予以预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8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五、其他说明

(一)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我校。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考核中舞弊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毕业后发现的,取消其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四)考核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我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六)江苏考生选测科目要求按照《电子科技大学2020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七)获得我校强基计划预录取资格考生的体检标准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同时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所有考核环节将进行全程录像。在招生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联系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028-61830237,邮箱:jjs@uestc.edu.cn

(二)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公示录取标准,确保选拔方法公平

(三)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七、咨询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

邮政编码:611731

招生咨询电话:028-6183113761831139

传真:028-61830052

电子邮箱:zhaoban@uestc.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uestc.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强基计划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电子科技大学2020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简称“章程”)相冲突,以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图片关键词附件: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体质测试细则.pdf


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五月

找培训机构、找辅导老师、找学习课程、找教育资源,就上云心教育!云心教育免费提供超全的学习资料,知识框架、学霸笔记等,还有知识比赛、兴趣交流等活动哦!5月9日19:30 高考志愿填报公益直播课就要开课啦,想看直播的家长朋友,可以关注云心公众号,届时会推送直播地址。


复旦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即“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培养成为为国担当,能承担科技创新、科教兴国重任的掌握未来的复旦人。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所在省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以下两类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A类:综合素质优秀、成绩优异的考生;

B类:基础学科拔尖,在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或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金牌)、二等奖(银牌)的考生。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二、招生专业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于5月10日至30日登录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校测办法

7月26日前确定入围校测名单。

对于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达到生源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该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执行,下同)的A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按分省分专业组计划数的3倍确定入围校测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均可入围);

对于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B类考生,可破格入围校测。

(四)校测考核

7月27日至8月4日期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举行校测(含面试和体质测试):

1.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入围考生进行面试。专家、考生以“双随机”抽签方式配对。面试总分为150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2.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将在面试过程中作为重要参考资料,面试前安排充足时间由面试专家审阅。

3.体质测试将于面试后进行,体质测试成绩将作为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下的排序依据之一。

(五)录取办法

1.作为录取依据的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占85%)、面试成绩(占15%)组成。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850+面试成绩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A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专业志愿和分省计划数确定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体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确定位次。

对于B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生源地A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我校追加计划予以录取。

3.强基计划预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高考志愿填报规则参加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学校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制定单独人才培养方案和激励机制,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学校将为强基计划录取学生配备一流的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和氛围,实行导师制、小班化等培养模式。对于学业优秀的学生,将在本硕博衔接培养、公派留学、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同时,建立阶段性考核和动态进出机制。



五、其他说明

(一)考生上传的材料将作为面试参考材料,无需寄送纸质材料。

(二)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供。

(三)对于报名材料或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四)基础医学专业录取的强基计划考生入学后原则上本科阶段不得转专业;其他专业录取的强基考生入学后原则上本科阶段不得转到强基计划招生之外的专业就读。

(五)校测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校测考生若家庭经济困难,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六)视疫情防控情况,校测方案或作相应调整,另行通知。

(七)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开展包括强基计划在内的各项考试招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六、领导与监督保障机制

(一)复旦大学强基计划由学校强基计划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有关工作。

(二)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入围校测标准、录取标准等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公示。

(四)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433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传真:021-5566 4345

电子邮箱:admission@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www.jwc.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shmc.fudan.edu.cn

复旦大学监察处:021-6564 2601,jiancha@fudan.edu.cn

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46



八、本简章由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找培训机构、找辅导老师、找学习课程、找教育资源,就上云心教育!云心教育免费提供超全的学习资料,知识框架、学霸笔记等,还有知识比赛、兴趣交流等活动哦!5月9日19:30 高考志愿填报公益直播课就要开课啦,想看直播的家长朋友,可以关注云心公众号,届时会推送直播地址。




南开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南开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

高考成绩优异,学科专业能力突出,创新能力强的考生。

第二类:

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破格入围条件为高中阶段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或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

以上两类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均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计划及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注: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第二类考生只能报考对应获奖学科的招生专业(其中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可对应数学与应用数学或物理学专业)。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详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查看。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5月11日-22日考生可登录南开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55),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校考办法

7月27日前,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各省入围高校考核考生名单,并公示入围标准。若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相同且符合入围条件,则同时入围。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学校破格入围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不占用第一类考生的入围名额。

以上两类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均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四)学校考核

7月底举行学校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1.笔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学科专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意识、思维敏锐性、沟通能力。面试成绩根据面试情况和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综合得出。

2.体质测试包括:身体形态、机能等方面的基本素质测试,测试结果作为学校考核的重要参考,笔试面试折算的学校考核成绩和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均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体质测试成绩更高者。

3.学校考核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4.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进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90/高考满分值+学校考核成绩×10/学校考核满分值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的考生。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同科类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所需计划不占用第一类考生强基计划名额。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我校强基计划培养模式体现为“一制三化”、“交叉培养”、“动态进出”,在教学组织方面按照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组织课程学习和科研训练;在培养方面坚持以基础学科为基础,开展多学科交叉融合,给未来高阶发展方向培养打下基础;在培养过程设有“动态进出”机制,确保强基计划培养工作保持高水平,培养的人才保证高质量。

具体培养方案详见各专业强基计划介绍。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招生高校。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本科阶段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学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南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南开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南开大学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2-23504845

传真:022-23501669

电子邮箱:zhshb@nankai.edu.cn

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nankai.edu.cn

南开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022-85358551

监督邮箱jjjc@nankai.edu.cn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

邮编:300071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找培训机构、找辅导老师、找学习课程、找教育资源,就上云心教育!云心教育免费提供超全的学习资料,知识框架、学霸笔记等,还有知识比赛、兴趣交流等活动哦!5月9日19:30 高考志愿填报公益直播课就要开课啦,想看直播的家长朋友,可以关注云心公众号,届时会推送直播地址。

华南理工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华南理工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有担当、有情怀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精神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该类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一)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二)获得全国中学生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二等奖。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根据专业投放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初步制定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新疆等省进行招生,各省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详见报名系统。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5月10日10:00至30日23:59考生可登录华南理工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61),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且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志愿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报名系统为准。

(二)考生须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资格认定

7月26日前,对于第一类考生,经审核后,在满足报名条件要求的考生中,先按专业分类,再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结合我校分省招生专业计划数的四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高考同分考生都予以公布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对于第二类考生,经审核后,如满足报名条件要求,将不受各省计划数限制,直接入围学校考核。

(四)学校考核

7月27日至8月4日期间举行学校考核(含面试和体质测试)。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相关规定,严格遴选面试专家组成员,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防止暗箱操作,严防权力寻租。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进行通知。

1.面试:

对于第一类考生,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所报专业的兴趣、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思维等。对于第二类考生,我校将单独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进行专业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在相关学科领域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逻辑思维与创新能力等。

2.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

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将提供给面试专家作为面试评分中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其中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质测试:

体质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身体素质,以高三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为标准。考生在五项中限选三项(一旦选定,不得更改),其中两项及以上项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详见附件1)。

4.学校考核成绩:

学校考核成绩=面试成绩(百分制)。

(五)录取

1. 强基计划综合成绩折算:

强基计划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85%+学校考核成绩/100×750×15%,高考文化成绩满分非750分的省份按照750分折算。

2. 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强基计划综合成绩及我校在生源省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依次确定录取名单及录取专业。当强基计划综合成绩相同时,各省按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数学成绩、学校考核成绩排序原则排序。

对于第二类考生,经过面试,达到我校相关专业要求,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综合成绩的,予以录取,计划数不受各省计划数限制。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8月初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后续高考志愿录取,一旦录取,不予退档;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华南理工大学强基计划以“百步梯创新学院”为实施载体,致力于创新基础学科拔尖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加快构建资源优先投入的长效机制,培养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兼备、复合知识与核心能力(思想力、学习力、行动力)兼备、家国情怀与全球视野兼备,能够勇攀世界科学高峰、引领未来的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

(一)实施多阶段、动态性进出分流机制

学校对强基计划学生实施动态管理,在第三学期初、第五学期初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排名后15%的学生需参与答辩。答辩成绩排在后50%的学生,原则上回本专业普通班就读。强基计划各专业在每次综合评价后遴选增补优秀学生,补充名额不得超过转出的学生总数。对于退出强基计划的学生,通过制定规范的课程免修、学分置换等办法,使其在普通班级继续完成学业。通过两次综合评价的强基计划学生在第四年100%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二)实行“3+1+X”本硕博衔接培养

强基计划采用“3+1+X”(“X”硕士生为2 或3 年,博士生为4 或5 年)培养模式,即学生前三年学习本科课程,夯实基础学科能力素养;第四年可提前进行研究生课程学习,完成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从第五年起取得研究生学籍,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学生在硕博阶段既可在本学科深造,也可开展学科交叉培养。

(三)提供优越的激励和配套措施

强基计划先进班级及先进个人单独评选,“学校奖学金”获奖比例为本班学生人数的40%。强基计划学生实现成长过程的“三个一”,即在本科期间均有至少一次出国(境)学习经历,至少参加一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至少有一次独立作学术报告的经历。在强基计划班级推行本科荣誉学位项目,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可申请“华南理工大学荣誉学士学位”。学校为强基计划学生配备专门的研讨室、自习室,保障学生自主学习。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我校。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学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华南理工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华南理工大学纪监办公室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笃行楼(2号楼)北座111室

邮编:510640

招生咨询电话:020-87110737

咨询专线(7月):020-22236151、22236152、22236153、22236154、22236155、22236156

传真:020-87111502

电子邮箱:admit@scut.edu.cn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admission.scut.edu.cn/

华南理工大学纪监办公室:电话:020-87110195.邮箱:j2jb@scut.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1. 华南理工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体质测试办法

2. 华南理工大学强基计划解读文章

3.华南理工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培养方案

找培训机构、找辅导老师、找学习课程、找教育资源,就上云心教育!云心教育免费提供超全的学习资料,知识框架、学霸笔记等,还有知识比赛、兴趣交流等活动哦!5月9日19:30 高考志愿填报公益直播课就要开课啦,想看直播的家长朋友,可以关注云心公众号,届时会推送直播地址。

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中国海洋大学强基计划”),旨在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有强烈的生物科学专业兴趣和吃苦耐劳的精神,符合专业招生体检要求,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不低于2020年所在省划定的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线上40分(高考满分非750分制的省份按高考满分*40/750.四舍五入折算后确定)。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对于高中期间获得全国中学生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2020年所在省划定的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直接获得入围学校考核资格。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学校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生物科学专业,招生计划数为30人,拟面向招生的省(区、市)包括: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具体分省招生计划数见报名系统。

生物科学专业2020年在北京、山东和海南三地的选考科目要求均为:化学,生物,物理(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在上述其他省(区、市)仅招收理工类考生。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考生于2020年5月11日至31日登录中国海洋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423),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考学校数量限定为1所,不可兼报其他高校。

(二)入围校考办法

7月26日前,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成绩,按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高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全部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学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

(三)学校考核

学校拟于7月28日至8月4日期间举行考核,考核包括面试和体育测试两部分。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1.面试:着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思维、专业志向以及兴趣特长,综合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潜质以及外语应用能力。同时,学校还将组织专家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使用办法》有关规定将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参考材料使用。

2.体育测试: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育测试。测试内容包含:BMI体重指数(测试身高和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每个项目满分为100分,测试得分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组标准为准,体育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如有变动,届时会另行通知。

(四)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构成:学校考核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15%+高考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8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依据依次为:学校考核成绩、高考总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高考语文成绩。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综合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一)本硕博衔接培养方案

实施 “本硕博”衔接式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前3年主要进行通识教育、学科教育和科研训练,达到学业标准的学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中间2年,主要开展研究生专业教育和科学研究;后4年为博士培养阶段,期间含有1年国际合作培养经历。

(二)阶段性考核和分流补入办法

专业将分别在本科阶段一、二年级末对学生进行动态调整,不适合强基计划培养模式的学生转出班级,进入普通班继续学习。同时,通过有关程序,在一、二年级本科学生中选拔成绩优异、科研能力表现突出的学生补充进入强基计划。

本科阶段三年级末,经考核认定不具备强基计划培养潜质的学生,分流至普通班完成本科阶段学习,其他学生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最新相关政策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

在研究生阶段第二学年,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工作实施细则等规定,经专家工作组考核未通过的学生退出“本硕博”衔接培养模式,按照普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进行培养。

(三)其他激励机制

1. 结合教育部有关政策,通过校内“本硕博”衔接机制,努力扩大达到强基计划学业标准的本科学生免试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比例;结合国家公派出国政策支持,优先选拔强基计划学生出国完成博士学位。

2.设立“强基”专项奖学金,奖励在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设立“出国(境)访学奖学金”,支持学生赴国(境)外短期访学(课程学习)、国(境)外短期科学研究或科研训练、参加国(境)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国(境)外高水平暑期学校。

3.为每一位学生建立“成长档案”,跟踪学生成长情况。建立毕业生信息反馈机制和人才成长数据库,根据质量信息和反馈信息持续改进学生培养工作;依托学校专业评估、学生学习体验调查、教学督导、课程评估和教师帮扶等机制,实现学生培养工作的质量管理和自我评估。

4.学校将采取有效措施,调动广大教师投入强基计划学生培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荣誉感。具体包括:对强基计划选聘的师资在课酬、绩效等方面单独制定政策,在评奖评优、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倾斜,激励教师在授课、教学改革、教材编写、学生学业指导、科研训练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本科阶段原则上不允许转换专业学习。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

邮编:266100

招生咨询电话:0532-66782426/66781723

传真:0532-66782478

电子邮箱:ouczsb@ouc.edu.cn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bkzs.ouc.edu.cn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

中国海洋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0532-66782733

中国海洋大学纪委(监察处)邮箱:jiancha@ouc.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本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找培训机构、找辅导老师、找学习课程、找教育资源,就上云心教育!云心教育免费提供超全的学习资料,知识框架、学霸笔记等,还有知识比赛、兴趣交流等活动哦!5月9日19:30 高考志愿填报公益直播课就要开课啦,想看直播的家长朋友,可以关注云心公众号,届时会推送直播地址。

天津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天津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全面、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任一科目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奖名单以中国科协(http://gs.cyscc.org/)公示为准。

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对于以第一类条件报名的考生,高考成绩还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高考满分的75%。考生高考成绩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我校提供的成绩为准。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强基计划招生计划及范围

我校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总计划150名。

在施行新高考改革的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招收符合所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在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南省、四川省、甘肃省招收理科考生。

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看我校招生专业在生源省份的招生计划。

2.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及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我校2020年强基计划重点投放优势基础学科相关专业。考生须选择1个专业志愿,且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一经确认志愿,报名系统中所有信息不得再进行修改。报名截止后,网站报名信息均不予退回处理。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及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见下表:



(1)标记“#”的专业表示不招收患有相关色觉异常(俗称色盲、色弱)的考生;

(2)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3)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5月10日-31日

      确定入围校考考生名单:7月26日前

     校考时间:8月4日前,具体时间安排届时参见报名系统及我校本科招生网通知。

     录取时间:8月5日前

    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强基计划报名、入围、校考、录取等相关工作,我校将调整工作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四、报名方式

    考生可登录天津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56),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材料1.《天津大学2020年志愿表》(以下简称为《志愿表》):考生在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完成志愿填报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志愿表。请下载后打印,并按要求在《志愿表》最后一栏签名处由考生本人  亲笔签名确认,将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材料2:对于第二类考生,还须按要求上传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证书扫描件。

注意事项:

(1)所有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可通过“非破格”和“破格”两种方式申请进入我校强基计划校考环节。第一类考生须通过“非破格”方式申请,第二类考生须通过“破格”方式申请。对于第二类考生,若后续经我校审核不符合“破格”进入我校强基计划校考环节的条件时,自动转为第一类考生,且所报专业不变,考生无需重复填写专业志愿;

(2)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如实填写高考选考科目。如因高考选考科目填写错误而影响入围校考和最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上述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不接收考生纸质报名材料。报名材料须保证信息完整、材料真实、页面整洁、文字清晰,格式为jpeg、jpg、png;

(4)考生报名材料中有关获奖证书应在我校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

(5)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志愿”前务必仔细检查材料完整性。一经确认,报名系统中所有信息不允许修改;

(6)若因考生没有按时报名、没有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信息填写错误等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责任由考生自负。

(7)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不收取报名费。

(8)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五、选拔程序

    (一)报名考生均须参加2020年全国统一高考

   (二)入围校考办法

对于第一类考生,将按照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据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区、市)强基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确定入围我校考核的考生名单,额满为止,考生高考成绩相同时全部入围。若部分招生专业入围名额未满,则从暂未入围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相关专业入围名单,额满为止,考生高考成绩相同时全部入围。

对于第二类考生,我校将组织审核并确定考生是否符合该类报名条件。若考生符合该类报名条件,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可破格入围我校考核环节。

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是否入围我校考核环节。

    (三)高校考核

入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强基计划考核,并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我校考核以及后续录取的资格。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我校规定参加面试和体质测试,具体测试安排详见准考证。考生按规定参加我校考核后,我校将按照简章规定的录取办法对考生开展录退工作。未按规定参加我校考核者视为放弃后续录取的资格。

1.面试:依据不同专业培养特色分别制定测试方案,主要考察学生的学科特长和综合素质。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2.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作为面试考核参考资料。综合素质档案以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我校提供为准。

3.体质测试:测试项目为身高体重指数(BMI指数)、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组标准。

注:考生需提前自行购买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涵盖来校测试全部时段(未购买者,测试过程中发生意外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我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进行通知。

     (四)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我校将考生高考成绩、校考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100)×85%+(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1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我校将依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若部分专业未录取满额,则从暂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同省份第一类考生中,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

在上述录取过程中,对于同分考生,依次按高考成绩、单科成绩(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体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额满为止。对于江苏省考生,当考生高考成绩相同时,则按数学(含附加分)、语文、外语三门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按体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及时公布录取结果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六、培养方案

天津大学秉承“兴学强国”建校使命,面向国家战略需求、人类未来发展、思想文化创新和基础学科前沿,致力于培养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勇攀世界科学高峰、引领人类文明进步的一流卓越人才。

1. 人才培养模式

面对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天津大学将在“一制三化”(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等有效人才培养模式基础上,依托“新工科”建设优势,注重培养学生分析、推理、解决基础科学问题,并将基础研究转化应用于实践、解决重大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信心。

天津大学实施以研究型项目为主线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大师引领,由院士、教学名师等高层次师资引导学生科研实践。实施本—硕—博衔接的培养体系,建立本硕博人才培养方案的联动机制,科学设计不同阶段的教学内容,实现本硕博纵向跨层次选课、横向跨学科选课,本科阶段培养夯实基础学科能力素养,硕博阶段既可在本学科深造、也可探索学科交叉培养,学生在学业导师指导下有效衔接本科至研究生的学习与科研。实施与世界名校名所联合培养,推动国内外双向合作,引导拔尖学生接触世界科学文化发展、融入国际一流学术群体,培养学生国际文化理解能力和跨文化合作能力,承担为解决人类共同面临挑战而奋斗的使命。强化质量保障机制,建立全方位学生立体成长档案、多阶段的动态进出机制、在校生及毕业生跟踪调查机制,根据质量监测和反馈信息为学生提供全面的学习档案和能力清单,以数据和事实描述学生特点、特长和能力等,助力每位学生的人生成长。

2.其他激励机制

(1)按照天津大学优异生培养政策进行培养和管理,在保研比例、奖学金评选等方面予以倾斜;

(2)除国家和学校的奖学/助学金外,将设立优秀学生奖/助学金,额外奖励/鼓励强基班中的优秀学生;

(3)设立强基班学生科研见习基金,支持学生开展科学研究;

(4)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和资助学生到国内外知名高校进行访问学习。

     七、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我校。对于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本科阶段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八、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天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天津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天津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九、所有信息全部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报名系统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十、本实施方案最终以教育部公示方案为准。若教育部2020年相关政策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十一、本简章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内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行政服务中心(杏荪楼)A116室

邮编:300354

招生咨询电话:022-27405486

传真: 022-27401800

电子邮箱:tdzb@tju.edu.cn

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tju.edu.cn/

天津大学纪委(监察室)电话:022-27405537.邮箱tjujjw@tj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找培训机构、找辅导老师、找学习课程、找教育资源,就上云心教育!云心教育免费提供超全的学习资料,知识框架、学霸笔记等,还有知识比赛、兴趣交流等活动哦!5月9日19:30 高考志愿填报公益直播课就要开课啦,想看直播的家长朋友,可以关注云心公众号,届时会推送直播地址。

清华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清华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清华大学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以下简称“强基计划”)。基于我校“为国选材、厚植强基、拔尖领军、创新未来”的强基人才选拔培养定位,结合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选拔一批肩负使命、志趣坚定、禀赋优异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基础学科和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强基计划招生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对象

各省(区、市)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志向远大、追求卓越、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

三、招生专业

2020年我校在各省(区、市)强基计划招生计划以我校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分为基础理科学术类专业、基础理科工程衔接类专业和基础文科类专业。

基础理科学术类专业包括: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旨在选拔并培养在基础理科领域有突出特长且有志于从事相关基础研究的学生。

基础理科工程衔接类专业包括:数理基础科学、化学生物学、理论与应用力学,旨在选拔并培养在基础理科领域有特长,且有志于从事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研究的学生。

基础文科类专业包括:中国语言文学类(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类、哲学类专业,旨在选拔并培养在基础文科领域有特长且有志于从事相关研究的学生。

非高考改革省份(含第三批改革省份)的学科组及对应的笔试测试科目如下:

高考改革省份的专业组及对应的笔试测试科目如下:

四、报名方式

5月10日至5月30日考生可登录清华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提交。

清华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3

1.志愿填报

(1)非改革省份学生需根据自身文理分科进行学科组申请,学科组不允许兼报,学科组内最多允许填报5个专业志愿。

(2)改革省份学生需根据自身高考选考科目进行专业组申请,专业组不允许兼报,专业组内最多允许填报5个专业志愿。

(3)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学生报考专业须与学科特长相一致。

2.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五、选拔程序

1.入围:依据学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按照生源所在省份各学科组或专业组的强基计划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入围高校考核学生名单(末位同分同时入围),并公布入围分数线。

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且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可以破格入围。

入围学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省份以该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为准)。

入围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2.考核:我校将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开展强基计划考核工作,通过综合素质考核、学业水平考核、专业志趣考核和身体素质考核等环节,全面、深入地考察学生的能力和素养。

综合素质考核将对学生综合素质材料进行评定,组织综合面试,同时对学生综合素质材料进行核实。学业水平考核以笔试方式进行。专业志趣考核以专业考察方式进行。身体素质考核将以体质测试方式进行,体质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肺活量、台阶运动试验、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将视北京市新冠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具体考核形式与测试环节以我校后续通知为准。

3.综合成绩折算:综合成绩按照高考总分(按满分85分折算)+高校测试成绩(按满分15分折算)计算形成(若学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校测试成绩、高考总分)。

其中:

(1)高考总分折算方法:学生高考成绩/本省高考满分×85(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2)高校测试成绩折算方法:将高校测试成绩以满分100分进行核算,并将高校测试成绩折算为15分(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4.确定录取:依据高考成绩入围的学生,按照学生的综合成绩分省分学科组(专业组)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公布录取分数线。参加专业考察的学生以专业考察结果确定录取专业,其他学生在学科组(专业组)内按“综合成绩优先”及“专业志愿平行”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对达到综合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志愿要求、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且破格入围的学生,综合成绩达到本省分学科组(专业组)录取分数线时方可被录取,破格入围的学生录取时不占用本省公布的强基计划招生计划。

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报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环节;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正常参加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环节。

六、培养环节

1.设立书院,统筹推进强基计划。学校高度重视强基计划的招生与培养工作。为更好地落实强基计划,同时更好地建立以通识教育为基础,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的本科教学体系,保持厚基础、宽口径的人才培养优势,学校新设立五个书院作为强基计划人才培养单位。书院针对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设计专门培养方案并匹配相关资源,各专业培养方案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2.因材施教,改革学生培养模式。针对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单独编班,配备有热情、高水平的一流的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针对强基计划学生定制高水平通识教育课程,提高专业核心课程质量,同时鼓励开展学科交叉、研究性学习,实行导师制、小班化等培养模式。为学生的充分发展提供条件,鼓励学生表现特长、发展潜质,追求卓越。

3.科教融合,加强学生使命驱动。推进科教协同育人,鼓励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和协同创新中心等吸纳强基计划学生参与项目研究。培养过程中注重引导学生树立家国天下的远大志向,不仅使学生在学术上有所收获,更重要的是激发学生报效国家的使命感、责任感。

4.本研衔接,贯通不同阶段培养。我校将强基计划相关专业的本科与研究生培养过程有机衔接。本科毕业时符合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要求的学生,可优先推荐免试攻读相关专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5.开放交流,提升国际交流水平。发挥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优势,聘请具有国际影响的著名科学家给予指导、来校授课,参与前沿讲座、论文指导等教学活动。通过开展联合培养、交换生项目、实验室研究等方式,有计划、有目的地将强基计划学生选派到国外一流大学进行学习和交流,开拓国际视野,增强学术自信,培养创新精神。

6.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得转到录取专业之外的专业就读。

7.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学校将加强就业教育和指导,积极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高素质后备人才。

七、日程安排

2020年5月10日-5月30日,强基计划招生报名。

2020年7月26日前,公布入围结果,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20年7月27日左右,开放准考证打印,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20年7月28日-8月2日,综合考核(测试环节及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20年8月5日前,公布综合成绩与录取结果,并公示录取标准,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八、其他

1.我校高度重视对强基计划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强基计划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强基计划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2.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学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向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3.我校强基计划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学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4.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录取及入学培养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政策调整,则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5.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我校不举办或委托他人及中介举办任何与强基计划相关的营利性培训活动。请中学生相关群体警惕虚假宣传,以免自身利益受损。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号码:010-62782061

监督电话:010-62783000(学校纪委)

电子信箱:zsb@tsinghua.edu.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join-tsinghua.edu.cn

找培训机构、找辅导老师、找学习课程、找教育资源,就上云心教育!云心教育免费提供超全的学习资料,知识框架、学霸笔记等,还有知识比赛、兴趣交流等活动哦!5月9日19:30 高考志愿填报公益直播课就要开课啦,想看直播的家长朋友,可以关注云心公众号,届时会推送直播地址。

北京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北京大学于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以下简称强基计划),以“为国选才育才”为宗旨,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 机构与原则

为加强组织领导,我校成立强基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各省(区、市)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均可报名。

招生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份划定分数线为准),且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份强基计划招生入围标准。

2.对于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含)以上成绩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划定分数线为准)可入围相应省份的强基计划考核。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强基计划招生专业

2.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的为准。

3.考生仅可选择一个专业组进行报考,各专业组单列计划,单独排队入围及录取。医学组在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代码下录取。

4.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5.传统高考省份理工类考生仅限报考Ⅰ组和医学组,文史类考生仅限报考Ⅱ组。

四、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5月10日至5月31日,考生可登录北京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1),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二)考生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三)入围考核办法

7月26日前,在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份划定分数线为准)上,依据报考强基计划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下同)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分省强基计划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各省份入围考核的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同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

对于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含)以上成绩,且按破格申请报考强基计划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划定分数线为准),可破格入围相应省份的强基计划考核。破格入围考生不占以高考成绩入围考生计划,破格入围且最终被录取的考生不占已公布的强基计划招生计划。

(四)考核测试

我校将于7月28日至8月4日对入围考生进行考核测试,具体安排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1.学科基础素质测试:传统高考省份:Ⅰ组和医学组测试内容为数学、物理、化学,Ⅱ组测试内容为语文、历史、政治;高考综合改革省份:Ⅰ组和医学组测试内容为数学、物理,Ⅱ组测试内容为语文、历史。

2.综合素质考核:我校将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深入的考核和评价,并通过面试对考生综合素质材料进行核实。

3.体育测试:我校将对入围考生组织体育测试,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指数、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仰卧起坐。体育测试优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对于破格入围考生,我校将根据其学科特长单独进行考核。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强基计划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高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综合成绩的85%;我校组织的考核测试成绩(即学科基础素质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占综合成绩的15%。

2.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强基计划各省份各专业组招生计划数,各专业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依次为:高考成绩、校测总分、学科基础素质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

破格入围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对应专业组强基计划非破格入围考生最低录取综合成绩时,我校将予以录取(不占所在省份公布的强基计划招生计划),并根据其竞赛成绩、综合成绩、专业志愿等因素进行专业录取。

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经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结果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五、培养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同时基于长期以来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的深厚积淀和丰富经验。北京大学将实施“深化基础学科人才培养计划”,开展“博雅学堂”试点工作,统筹推进强基计划入选学生的全过程培养。

北京大学强基计划着力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对于录取考生,将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方案,完善本硕博衔接培养模式,培养有志于投身基础学科研究,或从事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综合素质优秀的拔尖创新人才。

1.实施灵活、个性的培养方案。院系将结合专业培养目标,凝练核心课程体系,为强基计划入选学生制定基础兼顾个性的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一方面加强专业基础的培养理念,另一方面也给予学生更大的自主选课空间和发展支持。搭建与其他高校和科研院所深度合作的战略平台,制订特殊政策鼓励学生跨学科、跨专业、跨阶段选修和跨学校选修,提高学生的学科交融能力。

2.采取多元化授课方式,打造多层次授课平台。通过大班授课、小班研讨的教学方式,促进教学方式的转变。充分运用翻转课堂、自主研讨课、小班课、研究性教学、实践教学等新的教学形式和方法,加强师生互动,开阔学生视野,扩大知识面,引领学生了解学术前沿问题,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的能力。

3.全面落实导师制。安排院士、讲席教授、杰青等顶尖学者担任导师、班主任,为学生授课,实施“1+X”导师制,为每名学生配备一名专业导师和多名跨学科导师,在课程学习、科学研究、职业生涯规划、思想政治教育、素质教育和心理建康等方面提供引领、指导和帮助,形成全人培养、全面成才模式。

4.鼓励学生参与科研,加强创新和实践能力培养。依托科研优势培养高素质的研究型人才,为有志于投身科研的优秀学生提供高水平的科研平台和交流机会,鼓励教师把本领域的最新科研成果和发展方向融入到本科生教学中,鼓励学生积极申请本科生科研课题,接受完整的科研训练,在强化本学科基础的同时提供交叉学科领域学习和研究的平台,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创新意识。

5.开展多渠道国际交流。鼓励、支持学生参加学术会议、长期或短期国际交流项目、国际专业类竞赛等交流活动,让学生接触世界科学文化研究最前沿,融入国际一流的学术群体,拓展国际视野,推动学生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的融合。

6.实施全面素质培养。融通教学与科研,坚持实践育人,引导学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生活实际,实现知行合一,造就未来能够坚定投身国家重大战略发展领域建设的、具有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科学知识与科学能力的基础学科专业型创新人才和跨学科复合型创新人才。

(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

六、其他说明

(一)对于综合素质材料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由相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二)招生专业涉及多个培养单位的,我校将根据考生意向及测试情况确定考生进入的培养单位。

(三)强基计划招生及培养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遇教育部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

(四)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五)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我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路费和住宿补贴。

(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七)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北京市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七、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对我校强基计划招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具名进行申诉,申诉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大学老化学楼120室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电子邮箱:bdzsb@pku.edu.cn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北京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室联系方式:

电话:(010)62755622

邮箱:jwbgs@pku.edu.cn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大学老化学楼120室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招生咨询电话:(010) 62751407.(010) 62755074

传真:(010) 62554332

电子邮箱:bdzsb@pku.edu.cn

北京大学招生网:https://www.gotopku.cn

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191

招生咨询电话:(010) 82802191

传真:(010) 82802223

电子邮箱:bkzs@bjmu.edu.cn

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网:http://bkzs.bjm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找培训机构、找辅导老师、找学习课程、找教育资源,就上云心教育!云心教育免费提供超全的学习资料,知识框架、学霸笔记等,还有知识比赛、兴趣交流等活动哦!5月9日19:30 高考志愿填报公益直播课就要开课啦,想看直播的家长朋友,可以关注云心公众号,届时会推送直播地址。

 
预 约
优质课程推荐
资讯推荐
© 云心教育 闽ICP备14009336号-2
Document

扫码咨询

课程咨询:4000-400-005

商务合作:0592-5929876

在线预约

家长微信群


云心订阅号


云心服务号

意见反馈